201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将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二十六部法律的决定》,此次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属于打包修改,共涉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城乡规划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烟草专卖法、文物保护法、药品管理法、计量法、铁路法、民航法、电力法、枪支管理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就业促进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港口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邮政法、义务教育法、全国人大关于司法鉴定的决定、税收征收管理法、拍卖法、防洪法、电子签名法、公证法等二十六部法律的修改。
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情操。《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本书收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配套司法解释全文,对重点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条文均作了详细具体的释义,帮助读者了解法条的精髓;其后收录相关配套规定及提炼的法律流程图、诉讼文书等实用附录,方便读者了解我国婚姻法领域的法律规定,便于读者日常学习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的法律效力。
《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
2015年7月1日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规定:
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二、宣誓誓词如下: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三、宣誓形式:可以采取单独宣誓或者集体宣誓的方式。单独宣誓时,宣誓人应当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集体宣誓时,由一人领誓,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整齐排列,右手举拳,跟诵誓词。
本次刑法修改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一些地方近年来多次发生严重暴力恐怖案件,网络犯罪也呈现新的特点,有必要从总体国家安全观出发,统筹考虑刑法与其他维护国家安全方面法律的衔接配套,修改、补充刑法的有关规定;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需要进一步完善刑法的相关规定,为惩腐肃贪提供法律支持;落实党中央关于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的要求。
《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在各级党组织的全部活动中,都要坚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10月12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情操。《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适用提要
·优选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注释
·优选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优选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优选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优选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
本书收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全文,就重点条文作了详细具体的释义,帮助读者了解法条的精髓;其后收录优选院近期新出台的民诉法司法解释等相关配套规定及提炼的法律流程图、诉讼速算表等实用附录,方便读者了解我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便于读者日常学习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含刑法修正案(9)·新旧对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含刑法修正案(9)·新旧对照》编写组编
《民商法实务精要》是从公号已发布的文章中精选结集,通过读者的阅读量和评价来筛选稿件,内容全部是一线法官和律师所写的民商事法律实务,涉及基础实务技能、债与合同、物权与担保、公司法、金融法等领域。这些稿件由于都是经验丰富的一线实务人员所写,又经过微信公号的发布得到了用户群体的阅读检验,堪称法律实务的干货和硬货,具有极强的实践指导性和用户口碑。 精选集的出版设想在微信公号中发布后,得到了广大成员的热情支持,不仅纷纷表示购买意愿,而且为出版方提供了很多意见。 在移动互联时代,内容的生产、出版和销售都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会,一方面读者的阅读时间和阅读方式大量从纸质图书转移到了手机浏览,另一方面,内容生产也出现越来越广泛化的趋势,不再仅仅是一小部分成名学者来产出内容,而有越来越多的一线工作者在分享他们在某一领域的研究所得与实践经验,由相同的人群进行品鉴和评价。而微信公号这种互联网工具使得在某一领域具有相同阅读兴趣和需求的读者可以聚集到一起,这使得图书出版的目标读者和宣传指向可以变得很好精准,这对于探索订制化的出版模式是一种很好值得尝试和把握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近期新修正》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刑法修正案(九)近期新修正》编写组编
本书是一本实务工作、研究教学、司考学习以及公民查阅,实用便利的工具书。上市连续十版都秉承内容和质量靠前的原则,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和好评。
本次新版结合近期新刑法修正案九修订,体例创新,以刑法典为纲,将有关刑法的各种立法解释、司法解释、相关立法以注释的形式进行系统整理,便于实务人员查阅、理解、引用相关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也为理论工作者从事刑法学教学与科研提供了便利。同时,具有弥补刑法教科书司法实务内容相对滞后的功能,对法科学生全面学习、掌握中国刑法甚有帮助。对于参加司法考试的广大考生来说,更是一部很好实用的复习工具书。
本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文本的大字精装本,拟采用16开开本,硬壳精装,附有宪法宣誓誓词的腰封。书中内容包括2004年的宪法文本及四个宪法修正案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
**人大常委会根据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的需要,针对近年来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主要修改内容如下:重特大贪污受贿犯罪规定终身监禁对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特别是其中本应当判处死刑的,根据慎用死刑的刑事政策,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采取终身监禁的措施。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于1999年12月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90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12月29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于2009年2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2次会议通过,自2009年5月13日起施行。
为正确理解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优选人民法院结合行政审判工作的实际,公布了《优选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对执行行政诉讼法的若干问题作出解释,供行政审判工作中具体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