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女警探: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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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嘉娜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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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 (美)嘉娜高扬
  • 出版社: 重庆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2-06-01
  • 开 本:32开
  • 页 数:379
  • 印刷时间:2012-06-01
  • 字 数:260000.0
  • 装 帧:平装
  • 语  种:语种
  • 版 次:1
  • 印 次:1
  • I S B N:9787229050252

作者简介

丽莎.嘉娜(Lisa Gardner),当今美国最为炙手可热的悬疑小说家之一,作品数度登上《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其中影响深远的包括Love You More, Hide, Gone, Alone, Live to Tell, The Killing Hour等等。其系列作品“首席女警探”的主人公蒂蒂.华伦警长,已成为纽约各大媒体争相专访的虚构红人。
嘉娜的作品擅长描述缜密的刑侦步骤,紧张而富于节奏感。在情节上,则注重铺陈布局,线索层出,却始终疑云密布,正如《洛杉矶时报》评论所说:“不到最后一页,绝对无法猜出嘉娜笔下故事的真相。”而在曲折的情节之外,其作品更渗透了温柔的女性情怀,令人感动甚至潸然泪下。

精彩内容

    七岁的时候,父亲**次这样跟我说:世界是一个系统,学校是一个系统,社区是一个系统,城市、政府——任何一定规模的人类群体,都是一个系统。就此而言,人体也是一个系统,因其是由更小的生理子系统组成的。
    刑事司法毫无疑问是一个系统,天主教会也是——千万别让他打开话匣子,然后是有组织的体育比赛、联合国,当然,还有美国小姐选美比赛。
    “你不一定要喜欢这个系统,”他教训我说,“你不一定要信任或认同它,但你一定要了解它。只有了解了,你才能活下去。”
    家庭是一个系统。

    那天下午我放学回家,却看到父母都站在客厅里。我的父亲是麻省理工学院的数学教授,很少在七点之前回家。可现在,他却站在母亲*心爱的碎花沙发旁,脚边整整齐齐地码着五个手提箱。母亲在哭,当我推开门,她立即转过身遮住自己的脸,但我仍然可以看到她的肩膀在抽搐。
    我的父母都穿着厚重的羊毛大衣,在还相当暖和的十月下午,这显得十分奇怪。
    父亲先说话了:“到你房间去,挑两样东西,任何你想要的两样,但是要快,安娜贝拉,我们时间不多了。”
    母亲的双肩抖动得更加厉害。我放下书包,进了房间,盯着这个刷着粉色和绿色墙漆的小小的空间。
    在我过去所有的时光里,这是我*想重温的一刻:在这个我度过青春时期的卧室里短短的三分钟。我的手指掠过贴满贴纸的书桌,滑过放有祖父母照片的相架,跳过雕花镀银的发刷和特大号的手镜。我撇下了我的书,甚至都没有考虑我收集的弹珠和珍藏的幼儿园时期的画。我记得我在*喜欢的毛绒玩具狗和我*新的宝贝——新娘芭比之间作了**挣扎和艰难的选择。我选了我的狗——布玛,然后抓上我*心爱的婴儿毯——一张深红色法兰绒毛毯,四周是粉红缎面花边。
    我没有要我的日记,也没有要我*好的朋友多丽?彼得拉切利写给我的那一摞傻傻的、满是涂鸦的信,我甚至没有要我的婴儿相册,至少这可以让我在以后的岁月里时不时看看母亲的照片。我是个年幼、受惊的孩子,举止都是孩子气的。
    我想父亲早就料到我会挑什么,我想他就是想亲眼看着一切来临,即使那时也是如此。
    我回到客厅。父亲在外面把行李搬上车,母亲双手抱着客厅与厨房之间的那根柱子。有一刹那我以为她不会松手了,她要表明立场,要求父亲停止这种愚蠢的举动。
    但是她伸出手来,摸着我乌黑的长发。“我这么爱你。”她抓住我,紧紧把我抱在怀里,沾满泪水的脸颊贴着我的头顶。然后她把我推开,飞快地擦了擦脸。
    “到外面去,亲爱的。你父亲是对的——我们必须快点。”
    我跟着母亲来到车前,胳膊底下夹着我的布玛,双手紧紧攥着我的毯子。我们各自坐上惯常的座位:父亲坐在司机位上,母亲坐副驾,我坐在后面。
    父亲将我们的小本田开到大路上。金黄、橘黄的树叶从山毛榉上打着转儿飘落下来,在车窗外飞舞着。我张开手指贴在玻璃上,似乎真的能触摸到它们一样。
    “跟邻居们挥挥手,”父亲指示我,“假装一切都很正常。”
    那是我们*后一次见到那条有着橡树点缀的小巷。
    家庭是一个系统。

    我们开车到了坦帕市。我的母亲一直想去佛罗里达看看。父亲解释说:在新英格兰过了这么多阴冷的冬天,现在去体验一下棕榈沙滩难道不是很好?
    既然母亲选择了地点,那么我们的名字就由父亲来选了。我现在叫莎莉,父亲是安东尼而母亲是莱尔,是不是很有趣?新城市,新名字,多么有意思的一次冒险。
    开始时我会做噩梦,**可怕的噩梦,以至于醒来时我常常会尖叫着:“我看见了什么,我看见了什么。”
    “这只是个梦。”父亲拍着我的背,试图安慰我。
    “但是我害怕。”
    “嘘,你现在还太小,根本不知道害怕是什么,所以需要爹地在这儿。”
    我们没有住在棕榈沙滩间。我的父母从没提过,但现在成年后的我再回想起来,我意识到数学博士不是那么容易就能重操旧业的,尤其是在连身份都是假的的情况下。父亲找了个开出租的工作。我喜欢他的新工作,这意味着他一天的大多数时间都可以待在家里,而且,有自己的专用出租车接我放学也似乎是件很炫的事情。
    新学校比原来大,管得也更严。我想我是交了些朋友的,尽管在佛罗里达那段日子的许多细节我都已经记不清了,更多的是关于不太真切的时间和地方的记忆。在那里,我的下午都是在自我防御的基础训练中度过的;在那里,就连我的父母都显得十分陌生。
    父亲总是在我们的一居室公寓里唠叨着:“你说什么,莎莉?让我们布置一棵棕榈圣诞树吧。是的,先生,我们玩得很开心!”母亲总是心不在焉地一边哼着歌一边在客厅墙上画着色彩明亮的珊瑚;她会因为在十一月里买了件泳衣而咯咯笑个不停;会不怀好意地学习烹制各种稀奇古怪的白鱼。
    我想我的父母在佛罗里达是开心的,至少他们是想要开心的。母亲装饰我们的公寓,父亲重新拾起了素描的爱好。有时晚上父亲不用工作的时候,母亲就在窗户边摆好姿势给父亲当模特儿,我就躺在沙发上,心满意足地看着父亲拿着小小的铅笔用娴熟的笔法捕捉着母亲嘴角戏弄的神情。
    直到有一天我放学回家看到收拾好的箱子和表情严酷的面孔。这次不用多问,我自动走进我的房间,抓上布玛,找到我的小毯子,然后回到车旁,爬上后座。
    很长时间都没有人说一句话。
    家庭是一个系统。

    直到今天我都不知道我们到底住过多少城市,用过多少名字。我的童年就是一片模糊的新面孔、新城市和那些始终不变的旧箱子。每到一个地方,我们就会找*便宜的一居室公寓,父亲第二天就会出门,回家时他就已经找好了工作——相片冲洗员、麦当劳经理、售货员,诸如此类。母亲会把我们少得可怜的行李打开、放好。我呢,则被塞进新的学校。
    我知道自己已经不像以前那么爱说话了,我知道母亲也是。
    只有父亲一直情绪高昂。“凤凰城!我一直都想体验一下沙漠的感觉。辛辛那提!哦,这是属于我的城市。圣路易斯!这是适合我们的地方!”
    我记得自己不再做噩梦,它们就这样不见了,或者是被更加迫在眉睫的担忧挤到了一边。多少个下午我回到家看到母亲在沙发上晕过去,我不得不去上烹饪课,因为她再也无法站起来了,我要煮好咖啡强行灌进她的喉咙,我还要在她的钱包里翻找钱,以便能在父亲下班回家之前买好菜和杂货。
    我想相信他对此是心知肚明的,但直到现在我都不太肯定,但似乎至少对我和母亲来说是这样的:我们越是使用那些假名字,我们就越是失去自己,直到我们在父亲的喧嚷中变成了沉默的、轻飘飘的影子。
    她一直撑到我十四岁的时候。堪萨斯城,我们维持了九个月,父亲升职做了西尔斯汽车部门经理,我正在想着参加我的**次舞会。
    我回到家。我的母亲——那时她叫斯特拉——面部朝下躺在沙发上,这次我没有摇醒她,我模糊地记得我跑过客厅,使劲敲着邻居的门。
    “我妈妈,我妈妈,我妈妈!”我尖叫着。可怜的托雷斯太太——尽管她从来没有从我们这儿得到过一丝笑容或是一声问候——打开大门,奔到客厅,双手掩住她突然泪汪汪的眼睛,说我母亲已经死了。
    警察随即赶到,然后是急救医生。我看着他们把她的尸体移走,橘黄色的空药瓶从她的口袋里滑落,一个警察把它捡了起来,然后同情地看了我一眼。
    “我们要打电话通知什么人吗?”
    “我父亲很快就回来了。”
    他走了,剩下我和托雷斯太太。我们坐在她的公寓里,屋子里弥漫着浓浓的墨西哥胡椒和玉米粉蒸肉的味道。我喜欢她挂在窗前的艳丽的条纹窗帘和破旧的棕色沙发上醒目的花坐垫,我在想再次拥有一个真正的家将会是什么感觉。
    父亲来了,跟托雷斯太太说了无数感谢的话,然后把我领走了。
    “你明白我们什么也不能跟他们说吗?”一等我们安全地缩回自己的公寓,他就一遍又一遍地说个不停,“你明白我们必须**小心吗?我要你一个字都不要说,辛迪,一个字都不要说。这是**、**棘手的。”
    警察再次回来的时候,他负责说话。我在那间极小的厨房里热着鸡汤面。我其实并不饿,我只是想让我们的公寓闻起来也像托雷斯太太家一样,我想我的妈妈回家。
    我后来发现父亲在哭。他蜷在沙发上,手里拿着母亲破烂的红睡衣,止不住地呜咽着、呜咽着、呜咽着……
    那天晚上父亲**次睡在我的床上,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但事情不是那样的。
    家庭是一个系统。

    我们等了三个月才领回母亲的尸体。政府要解剖检验,我一点都不明白,但有一天妈妈回来了。我们陪着她从停尸间到殡仪馆,她被放在一个贴着别人名字的棺材里,然后被投进焚化炉。
    父亲买了两个小玻璃瓶,挂在链子上,一个给他,一个给我。
    “这样,”他说,“她就能一直贴近我们的心。”
    莱斯利?安?格兰杰,这是母亲真正的名字,莱斯利?安?格兰杰。父亲将小瓶装满母亲的骨灰,然后我们把它们挂到脖子上。剩下的骨灰,我们撒到了风里。
    为什么还要买墓碑呢?它封住的不过是一个谎言而已。
    我们回到公寓,这次,不消父亲说,我已经在三个月前就将我们的箱子打包好了。这次没有布玛,没有毯子,我把它们放进了母亲的棺材,同她一起化成了灰烬。
    一旦你的母亲不在了,结束幼稚的时间也就到了。

    我选择了西耶娜这个名字,父亲将会成为比利?鲍勃,但我同意他使用B.B.的缩写。他翻了翻白眼,但是接受了。既然我荣幸地选了名字,那么就应由他来选择城市。我们去了西雅图,父亲一直想去西海岸看看。
    我们在西雅图过得不错,两人都是。父亲又回到西尔斯,没有透露他曾经在一家分公司工作过,因而被大家认为是一路平步青云的天才。我进了另一所拥挤、资金不足的公共学校,湮没在众多名字平平、相貌平平的二等生中。
    我也经历了生平**次的叛逆:我加入了一个教会。
    这个小小的公理会教堂离我们家只有一个街区之遥,每天上下学我都打那儿经过。一天,我探头看了看。第二天,我找了个座位。第三天,我就和教士交谈了起来。
    我想知道,如果你被埋在错误的名字下面,上帝还会让你进天堂吗?
    那天下午我和那位教士谈了很长时间,他戴着瓶底厚的眼镜,稀疏的白发,带着善意的微笑。回到家时已经过了六点,父亲在等我,桌上没有饭菜。
    “你去哪儿了?”他问道。
    “我有事耽搁了——”
    “你知道我有多担心吗?”
    “我没赶上车。我和一个老师讨论家庭作业。我一路走回来的,我不想打扰你工作。”我含糊不清地说,双颊通红,声音听起来一点都不像我的。
    父亲朝我皱了好长时间的眉。“你随时都可以给我打电话,”他突然说,“我们要一起面对这一切,孩子。”
    他弄乱了我的头发。
    我想念我的母亲。
    然后我走进厨房,开始做砂锅吞拿鱼。
    说谎,我发现,就像毒品一样会让人上瘾。之后,我告诉父亲我加入了辩论队。这样我就可以在教堂待上无数的下午,听唱诗班练歌,和教士交谈,静静沉浸在这个地方。
    我一直留着乌黑的长发。小时候,母亲常给我编上麻花辫;到了青春期,我把头发放了下来,浓密的头发遮住了我的脸。一天,我觉得我的头发妨碍了我欣赏教堂里美不胜收的彩色玻璃,于是就走进街角的理发店把它剪掉了。
    父亲一个星期没有和我说话。
    坐在教堂里,看着邻居们来来去去,我突然觉得自己超大码的T恤十分土气,宽大的牛仔裤也不合身。我喜欢看人们穿着鲜艳的衣服,鲜艳的亮色会吸引你的注意力,让你注意到他们脸上盈盈的笑意。这些人看起来很快乐,平凡却充满爱意。我相信如果有人问起他们的名字,他们会毫不迟疑地脱口而出的。
    我买了新衣服——为了辩论队;我开始在每个周一的晚上参加施舍所——学校的要求,我告诉我的父亲。每个人都要做满自己的社区服务。那里还有一个做义工的英俊的年轻人,棕色的头发、棕色的眼睛,马特?费舍尔。
    马特带我去看电影。我不记得看的是什么了,我只记得他的手搭在我的肩上,我手心里汗津津不敢大声喘气的感觉。看完电影后,我们吃了冰激凌。天下着雨,他把外套举在我的头上。
    然后,挤在他那件有古龙水香味的夹下面,他吻了我,我的初吻。
    我飘飘然回到了家,双臂环抱在腰前,脸上带着梦幻般的笑容。
    父亲在大门口迎接我,身后是五个手提箱。
    “我知道你一直在干什么!”他宣称。
    “嘘——”我说,一根手指放到他的唇边,“嘘——”
    我跳着舞经过目瞪口呆的父亲,飘进我没有窗户的小房间,在床上躺了八个小时,让那幸福肆无忌惮地漫延……
    我有时还会想起马特?费舍尔。他结婚了吗?是不是还有了两个孩子?他有没有跟别人说过那个他遇到过的*疯狂的姑娘?吻过一次,然后消失无踪。
    早上醒来时父亲已经走了,十二点左右他回来了,将一张假身份证啪的一声放到我手里。
    “我不想听任何有关这些名字的争论。”他说。我扬了扬眉,看到我的新身份:塔尼娅?尼尔森,迈尔的女儿。“光是加急办理这些证件就花了我两千美元。”
    “但你选了名字。”
    “这就是那家伙能给我的。”
    “那你把这些名字带回家了。”我坚持说。
    “好吧,好吧,随便。”
    他已经一手提了一个箱子。我一动不动地站着,双臂交叉放在胸前,绝不妥协的表情。“你选择了名字,那么我要选择地方。”
    “先上车。”
    “波士顿。”我说。
    他睁大了双眼。我看得出他想争辩,但规则就是规则。
    家庭是一个系统。

    如果你一生都在逃避某件坏事,那么你应该想一想有一天它终于降临会是什么感觉。我想我的父亲永远不会知道了。
    警察说他跌下了马路,被超速行驶的出租车当场撞死,身体在空中飞了二十英尺,直到前额撞到了一根金属路灯杆上,撞出了一个坑。
    那时我二十二岁,终于结束了漫长的学校生涯。我在星巴找了份工作,经常步行,存够钱买了台缝纫机,然后我就开始了自己的小生意,制作定制的窗帘和各种靠垫。
    我喜欢波士顿。回到这个我童年时期的城市没有让我因为恐惧而不知所措,事实上,情况恰恰相反,我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倍感安全。我喜欢在公共花园里徜徉,在纽伯里大街逛逛橱窗,我甚至喜欢这里的秋天——空气里弥漫着橡树的味道,夜晚会变得很凉爽。我在北部找了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公寓,可以随时步行到麦餐厅吃点刚出炉的奶油酥卷。我挂上窗帘,养了只狗,甚至学着做玉米粉蒸肉。晚上,我会站在装了铁栅栏的五楼窗户边,手里握着母亲的骨灰,看着不知姓名的陌生人打下面经过。
    我告诉自己我已经是个成年人了,我告诉自己没有什么可害怕的。父亲决定了我的过去,但我还有自己的未来,我再也不会四处奔走了。我当初选择波士顿是有原因的,现在我要在这里一直待下去。
    然后有一天所有的事情都发生了。我拿起《波士顿先驱报》,看着头版头条:二十五年后,我被发现已经死亡。

    2
    电话铃响了。
    他转了个身,抓了个枕头,捂住耳朵。
    电话铃响着。
    他扔掉枕头,猛地拉上被子。
    电话铃响着。
    抱怨声。他极不情愿地将一只眼睁开一条缝:凌晨两点二十分。“他妈的,他妈的,他妈的……”他伸出一只胳膊,摸索着找到话筒,将电话拉到耳朵边,“什么事?”
    “一如既往的好情绪啊。”
    鲍比?道奇,马萨诸塞州警察厅新来的警探。抱怨声更大了。“我才来第二天,别跟我说第二天就有外勤。嗨,”他的大脑细胞这会儿才醒过来,“等等——”
    “知道前麦特攀 精神医院吗?”波士顿警探蒂蒂?华伦在那头问。
    “怎么?”
    “有犯罪现场。”
    “你是说波士顿警察局有犯罪现场,好极了,我要继续睡觉了。”
    “三十分钟后到这儿。”
    “蒂蒂……”鲍比缓慢地坐起,渐渐清醒过来,意识到这不是在开玩笑。他和蒂蒂是老朋友,但凌晨两点半是凌晨两点半。“你和你的伙计想折腾新人,就在你自己的警局找一个,我这把年纪恕不奉陪。”
    “你要看看这个。”她只是说。
    “看什么?”
    “三十分钟,鲍比。不要开无线电,不要听对讲机,我要你自己亲眼、从头看看这个。”停了一下,她又更安静地补充了一句,“鲍比,做好思想准备,这一个是很丑陋的。”然后她就挂线了。

    鲍比?道奇对于半夜三更被召去执勤一点也不陌生。在马萨诸塞州警察厅特别战术与行动小组当了八年的警察狙击手,每天二十四小时待命,不可避免地在多数周末和节假日里仍然要工作。对此他并不厌烦,相反,他很享受这种挑战,享受这种作为精英小组的一员而给他带来的活力和生机。
    然而,两年前,他的事业搁了浅。鲍比不仅被召去犯罪现场,他还射杀了一个人。虽然警局*后宣布了使用致命性武力的合理性,但一切都不一样了。六个月前,当他向STOP小组递交辞呈时,没有人反对。*近他又通过了警探考试,所以大家一致认为:鲍比的事业要有一个崭新的开始了。
    所以他来了这里,才当了两天的重案组警探,已经有了半打需要处理但并不紧急的案子,足够他在这个领域摸摸路子了。一旦他证明自己并不是个十足的白痴,他们或许能让他领导一次调查。或者他能接到一个案子,为调查某个重大事故而幸运地可以随时候命。警探们喜欢开玩笑说凶杀只在凌晨三点过五分或者下午四点五十发生,你懂的,正好可以让你这一天天不亮就开始或者一整夜不眠不休。
    午夜电话理所当然是这个工作的一部分,除了这些电话应该是来自另一个州警察厅的警官,而不是某个波士顿警探。
    鲍比又一次紧皱眉头,试着把整件事情弄明白。一般情况下,波士顿警探并不喜欢卷入州警察厅的案子。此外,如果某个波士顿警探确实认为她需要州警厅的专家意见,那么应该是她的顶头上司与鲍比的上司接洽,这样人人都会以你从这次撮合中所期望的那种信任和开诚布公行事。
    但是蒂蒂直接给他打了电话。他一边套裤子、塞衬衫、往脸上拍水,一边琢磨着:蒂蒂不是在寻求州警厅的帮助,她是在寻求他的帮助。
    这让鲍比疑窦顿生。
    *后他来到梳妆台前。幽幽的夜灯下,他看见了他的徽章、寻呼机、他的格洛4.0,还有一名警探*有用的武器——他的索尼迷你录音机。鲍比扫了眼他的表。
    蒂蒂要他三十分钟到那儿,他要尽量在二十五分钟之内赶到,这样他就还有五分钟的时间可以想想究竟是怎么回事。

    从鲍比在南波士顿的三层式住宅上I-93号公路就可以直接到麦特攀,凌晨三点到五点恐怕是93号公路一天里**不是车水马龙水泄不通的两个小时,所以鲍比的时间计划还真的很不错。
    他选了花岗岩大街的出口,向左转到加里文大道,然后驶到莫顿街。红灯时他停在了一辆老雪佛兰旁边,里面的乘客——两名年轻的黑人男性——心领神会地瞧了一眼他的皇冠维多利亚。他们狠狠瞪了他一眼,鲍比却快活地朝他们招了招手。绿灯一亮,两个年轻人就猛地右转,厌恶地疾驰而去。
    这仅仅是社区警务的又一个光辉时刻。
    路边的商业区让位给了住宅楼。鲍比经过的条条边道无一不是挤满排排的三层住宅楼,一栋比一栋看起来更加疲倦和破烂不堪。过去的几年里,波士顿很多地区都是一派新气象,住房计划被水滨豪华公寓取而代之,废弃的码头一跃成了会展中心。整个城市都在重新进行布局和规划,以便在战略和美观上更加迎合“大开挖” 的奇想。
    有些街区胜出了,但麦特攀显然没有。
    又是红灯。鲍比减了速,看了看表,估计还有八分钟到达。他将车左转,环绕厚普山公墓缓缓而行。从这个角度,他从车窗望出去——波士顿州立精神医院那片广阔的无人之地终于映入眼帘。
    占地一百七十英亩,树木郁郁葱葱的市区绿地——波士顿州立精神医院现在是波士顿争论*热烈的开发地带。作为有一个世纪之久的前疯人院,这里也是附近*阴森恐怖的地方。
    两栋砖砌的破旧房子栖落在小山顶上,破碎的窗户玻璃一闪一闪地俯视着下面的人群,巨大的橡树和山毛榉张牙舞爪地伸向夜晚的天空,光秃秃的枝丫在黑暗中形成了形同巨大手掌般的粗糙侧影。
    有传言说医院建在这样枝叶繁茂的林区是为了给病人提供“宁静的”休养场所。几十年人满为患的建筑、午夜怪异骇人的尖叫和后来发生的两起暴力谋杀案。周围的居民仍然会说起废墟中央时有时无的亮光,残垣断壁下面传出的让人脊背阵阵发凉的低沉的呻吟声和树林中间忽隐忽现的黑影。
    到目前为止,这些故事都没有让开发商望而生畏。奥杜邦学会将这块地产的一角保护起来,变成了一个颇受欢迎的自然保护区。目前有麻省大学的一所新实验室正在施工中,而麦特攀的市民纷纷谣传说这里要新建公共住宅区,或者是一所新的高中。
    进步无处不在,即使是闹鬼的精神病院。
    鲍比转过公墓远处的拐角,终于看到了这场警察的派对。左边角落:巨大的光束穿过骨架般的山毛榉,在没有月光的漆黑的夜里显得尤为耀眼。等其他警车快速开上这条通向这块地产某个角落的蜿蜒小路时,更多的灯光——小小的红蓝色亮点——成“之”字形穿过树林。他等着这个旧医院——一片较小的三层楼的废墟映入眼底,但是巡逻车却改变了方向,驶向更深处的树林。
    蒂蒂没有撒谎。波士顿警局有案子,而且从车队规模来看,还是个不小的案子。
    鲍比结束了他的公墓绕行,距离预计到达时间还有一分钟,他穿过大开着的黑色大门,驶向山上的废墟。

    他几乎顷刻间就开到了**个巡警跟前。这位波士顿警局的警察站在路中央,身穿橙色安全背心,手里拿着强光手电筒。这孩子看起来似乎才刚到长胡子的年龄,但是在检查鲍比的徽章时却努力地板着脸,然后当他发现鲍比是州警厅来的,还表示怀疑地咕哝着:“确定你找对地方了吗?”
    “不知道。我在导航中输入‘犯罪现场’,结果就到这儿来了。”
    孩子一脸茫然。鲍比叹了口气:“是华伦警探的私人邀请。如果有问题,你可以直接问她。”
    “你是说华伦警长?”
    “警长?好,是的,是的。”
    孩子将鲍比的证件交还给他,鲍比向山上开去。
    **栋废弃的建筑出现在他的左边,多格的窗户反射着前灯的两道光线,砖砌的房子塌落在地基上,大门紧锁,屋顶从里到外裂开了。
    鲍比向右拐去,经过了第二栋房子。这一栋小一点,失修的状况也更加严重。路边一辆接一辆停满了车,警车、急救车和犯罪现场勘查的车都在给自己抢着位子。
    但是,聚光灯在更远的地方召唤着,遥远的亮光在被黑暗笼罩的树林深处闪耀。鲍比可以听得见发电机的轰鸣,那是被装在犯罪现场货车上运来给这个派对供电用的。显然,他要走一小段山路了。
    他将车停在三辆巡逻车旁边一块杂草丛生的地方,拿上手电和纸笔,然后想了一下,又拿上了厚夹。
    十一月的夜晚很凉爽,气温还不到华氏四十度,薄雾弥漫。周围一个人都没有,但是手电筒的光束照亮了被先他而来的调查员们踩出来的一条小径。他的靴子踩上去,发出响亮的噔噔声。
    他仍然能听见发电机的声音,但是没有人声嘈杂。他弯着腰,低着身子在矮树丛里走着,感觉脚下沼泽般松软的泥土。他走过一小块空地,旁边是个垃圾堆——腐烂的木材、砖块以及一些塑料桶。非法倾倒物料这几年一直是个问题,但多数都还有个界限,而这一堆实在是太深了,或许是精神病院自己剩下的,也可能是*近正在施工的某个建筑工程剩下的。老的,新的,这种光线下他可没法分辨。
    噪声越来越大,发电机的嗡嗡声已经变成了巨大的轰鸣。他将头缩进外套衣领里,遮住耳朵。作为有十年经验的老警察,鲍比参与过不少犯罪现场,他熟悉这种噪声,这种气味。
    但这是他作为一名警探的**个现场,他想这大概就是感觉如此不同的原因吧。然后他走过另外一条小径,随即突然停住。
    人,到处都是人。大多穿着西服,大约十五、十八个警探和十来位穿警服的警察,然后是几个头发花白、穿着厚羊毛大衣的高级警官,他们中大多数是鲍比在给其他大人物举行的各种退休宴会上认识的。他看到一个摄影师,四名犯罪现场技术人员,*后是一名女性——如果记忆没错的话,她应该是助理检察官。
    人实在太多了,尤其是鉴于波士顿长期以来要求每个进入现场的人都要写一份书面报告的政策。呆头呆脑的巡警,甚至更重要的一些人,通常都是不准进入的。
    但今晚所有人都在这儿,在刺目的聚光灯下踱来踱去,不停跺着脚取暖。现场看起来就在空地上支起的蓝色遮阳篷那里,但从这个角度,鲍比还看不出有任何尸体的痕迹或者犯罪现场的迹象,即使上面铺着保护性的防雨布。
    他看见一块场地、一个帐篷和很多安静的死亡调查员。
    这使他背后阵阵发凉。
    一阵沙沙声从左边传来,鲍比转过身,看见两个人从另一条小路走进了空地。走在前面的是一位身穿特卫强实验衣的中年女性,身后是个年纪较轻的男人——她的助手。鲍比立刻认出了这个女人——首席法医办公室的里斯蒂?卡拉汉。卡拉汉是指定的法医人类学家。
    “啊,见鬼。”
    更多的动静。蒂蒂神奇地出现在蓝色遮阳篷下面。鲍比的目光从她苍白、五官精致的面庞转到她特卫强保护下的衣服,又转到她身后墨汁般的黑暗。
    “啊,见鬼。”他又咕哝了一句,但已经太迟了。
    蒂蒂径直朝他走来。
    “谢谢你赶来。”她说。片刻的尴尬,两人都在想他们是该握手、贴面,还是其他什么。蒂蒂终于伸出手来,问题解决了。他们是职业上的熟人。
    “不想让一位警长失望。”鲍比慢条斯理地说。
    蒂蒂挤出一丝僵硬的笑容,承认了她的新头衔,但没做任何评价,现在可不合时宜。
    “摄影师已经完成了首轮拍摄,”她轻快地说,“等摄像师一完工,你就可以下去了。”
    “下去?”
    “现场在地下,入口在遮阳篷下面。别担心,我们装了梯子,所以进去很方便。”
    鲍比想了一会儿:“有多大?”
    “内室大约六乘十英尺大,一次*多进三个人,否则转不开身。”
    “谁发现的?”
    “几个孩子。我猜,是昨晚发现的,是在一起喝酒或干其他什么好事的时候。然后想着今晚带上手电再来一趟会很酷。他们再不会干这事了。”
    “他们还在这儿吗?”
    “不,急救医务员给他们打了镇静剂,把他们带走了。这样*好,他们对我们也没什么用。”
    “不少警探来了啊。”鲍比说道,环顾着四周。
    “是的。”
    “现在是警长了?”
    蒂蒂抿了下嘴:“只是运气好。”
    “抱歉,蒂蒂。”
    她做了个鬼脸。现在只有他们两个人,她的脸更加阴沉了。“是的,不是胡说。”
    身后传来清嗓子的声音。“长官?”
    摄像师从防雨布下出来了,等待着蒂蒂的指示。
    “一会儿再拍摄一次,”蒂蒂对摄像师说,身子转向聚集的人群,“大约一小时一次,及时更新。你可以喝点咖啡,面包车里有暖水瓶。但是要密切注意,基诺,以防万一。”
    这名警官点着头,然后朝车子走去,发电机正在那里大肆轰响着。
    “好的,鲍比。到我们了。”
    她径直向前走,都没有看看他是不是跟在后面。
    蓝色遮阳篷下面,鲍比看到的是一堆特卫强连体工作服、短靴和发网。他将这无纺布套在衣服外头。蒂蒂则脱下她踩脏的靴子,换了双新的。堆放的工作服旁边是两个防毒面罩,蒂蒂没有戴,他也没有。
    “我先下,”蒂蒂说,“到了下面我喊一声‘安全’,然后你再下来。”
    她朝后面打了个手势。鲍比借着从地表大约四平方英尺的开口处透进来的微弱的光看去,金属梯的*端伸出在地面入口之外,这给了他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好像他应该很清楚将会看到什么。
    突然间,他明白了;他明白为什么蒂蒂给他打电话,知道等他走下洞穴时将会看到什么。
    蒂蒂用手指尖轻碰了一下他的肩,这个触摸吓了他一跳,他向后缩了缩,她立即把手拿开了。她蓝色的眼睛充满忧郁,在她苍白的脸上显得有点过大了。
    “五分钟后见,鲍比。”她平静地说。
    然后顺着梯子消失了。
    过了一会儿,他又听到她的声音:“安全!”
    鲍比走下了这个深渊。

    3
    下面并不黑。角落里放置了聚光灯,顶上挂着可移动光带;现场技术人员需要亮光来进行他们繁重的工作。
    鲍比仔细注视着前方,用嘴轻轻地呼吸着,一点一点地观察着现场。
    暗室很深,至少有六英尺高,很容易就碰到他的头顶,宽度足够三个人肩并肩站齐,他前面还有将近两人身长。不是普通的污水池,他想,而是有目的地费力挖出来的。
    气温凉爽,但并不寒冷,这让他想起了他在弗吉尼亚参观过的洞穴:气温一直保持在华氏五十五度,就像是一台可以步入的大冰箱。
    气味并不像他担心的那样难闻,泥土味里夹杂着些许腐烂的味道。无论这里曾发生过什么,现在都已经结束了,所以那位法医人类学家才现身这里。
    他用戴着手套的手摸了下暗室的土墙,夯得很结实,有些小的隆起,不是使用铁锹留下的那种崎岖不平,这里的空间还没能大到足以进行那样的劳动。他推测这个大洞一开始是用反铲挖土机挖出来的,然后又别有用心地将排水沟聪明地重新进行了处理。
    他向前走了两英尺,走到**根支撑梁跟前,这道梁年久失修,有些破裂,宽两英尺长四英尺,构成了拱悬于整个房间之上的粗糙撑墙的一部分。第二道撑墙在离**道三尺开外的地方。
    他用手指尖摸了摸顶篷,不是土的,是胶合板。
    蒂蒂看见了他的动作。“整个顶篷都是木头的,”她补充道,“上面全是土和瓦砾,除了出口,他在那里放了个没有遮蔽可以开关的木板。我们刚到时,这里看起来就像是随意堆放的建筑垃圾,你怎么也想不到……你怎么也想不到……”她叹了口气,眼睛低垂下来,然后又好像是要尽量使自己不再想它。
    鲍比漫不经心地点点头。这里还算干净,装修很简单:梯子旁边是个五加仑的大桶,刻在上面的字因为时间太久而褪掉了,只剩下些模糊的印迹;一张折叠金属椅,四边生满了锈,靠放在左边的墙上;一个金属置物架,超过了远处那面墙的长度,上面盖了张快要粉碎的竹制百叶窗。
    “原来的梯子呢?”
    “金属链索,”蒂蒂回答道,“我们已经装进袋子作为证据了。”
    “遮住入口的胶合板,你是这样说的吗?周围有木棍吗?”
    “一根长约三英尺、直径一点五英寸的木棍,树皮已经腐烂,如你期望的是撬开这个胶合板盖用的。”
    “这些架子呢?”他向前走了一步。
    “先别看!”蒂蒂厉声说道。
    他耸了耸肩,借以掩饰自己的吃惊,然后转过脸看着她;这毕竟是她的现场。
    “我没有看到任何证据。”他终于说话了。
    “做得**干净,凶手似乎已经停手,他只是用过这个地方。但我可以打赌,过不多久,他有一天又会开始的。”
    鲍比目不转睛地看着她,但她没有做进一步解释。
    “感觉很旧。”他说。
    “已经废置了。”蒂蒂详细说道。
    “有大门吗?”
    “没有什么科学的东西,我们要等里斯蒂的报告。”
    他又等了一下,但她又一次拒绝提供任何额外的信息。
    “是的,好吧,”过了一会他说,“看起来这是他的作品,你我只有一些二手信息而已。你和勘查原始现场的警探们接过头了吗?”
    她摇了摇头。“我从午夜就一直在这儿,没有时间看旧案文件,那是很多年前了,不管是哪些警官接手的,他们现在也快要退休了。”
    “一九八○年十一月十八日。”鲍比轻轻地说。
    蒂蒂嘴角紧绷。“就知道你会记得。”她冷冷地嘟囔着。她展了展肩膀:“还有什么?”
    “那个坑小一些,长六英尺宽四英尺。我不记得警方报告提到过支撑梁。我想,应该说那个没有这个复杂。上帝,看报纸真的和亲眼目睹不一样啊,上帝。”
    他又摸了下这面墙,感觉着硬邦邦的泥土。十二岁的凯瑟琳?加农在**个土牢里待了将近一个月,住在不知时间空无一人的黑暗中,时不时来看她的只有俘获她的凶手,把她作为自己私人性奴的理查德?翁布里欧。感恩节前猎人们偶然发现了她——他们在胶合板盖上轻拍时惊讶地听到里面传来微弱的喊叫声。凯瑟琳获救了;翁布里欧锒铛入狱。
    故事到这里就应该结束了,但是它没有。
    “我不记得审判翁布里欧时还提到其他的受害者。”蒂蒂说话了。
    “是的。”
    “那也并不意味着他之前没有干过。”
    “是的。”
    “她有可能是他的第七个受害者,或者第八个、第九个、第十个,他不是那种会主动交代的人,所以什么都有可能。”
    “是的,什么都有可能。”他明白蒂蒂后面没说的话。并且似乎他们也不能问。翁布里欧两年前就已经死了,被凯瑟琳?加农开枪打死,这次事件也敲响了鲍比停止事业生涯的丧钟。可笑的是有些案子会一直延续、延续、延续,甚至到几十年之后。
    鲍比的目光转回到被蒙着的搁架上,他注意到蒂蒂仍在回避。蒂蒂在凌晨两点打电话给他不是为了要看这个地下密室,波士顿警察局签发红色部署文件可不是为了这个几乎空无一物的坑。
    “蒂蒂?”他轻声地问。
    她终于点了点头。“你*好自己看一下,这些是没有获救的,鲍比,这些是被遗留在黑暗的地下的。”

    鲍比小心卷着百叶窗,绳索已经老化、腐烂,细小的竹条有些已经碎裂,翘起在绳子上,使叶片很难被卷起来。他能闻到更浓烈的臭味,甜的,像醋味。他的双手禁不住颤抖起来,他要努力使自己的心跳平缓。
    要沉浸其中,又要游离之外。要超然、镇静、聚精会神。
    **个叶片卷起来了,接着是第二个。
    他目瞪口呆。
    袋子,明显是塑料垃圾袋,有六个,搁架上面三个,下面三个,并排放着,*端绑得很整齐。
    袋子,六个,明显是塑料袋。
    他摇晃着向后退去。
    没有言语。他能感觉到自己张大了嘴,但是什么也没有说,他什么也说不出来。他只是看着,傻傻地看着,因为这样的事不可能存在,这种事是优势地位不可能的。他的脑子看到了,却排斥着,看到影像然后又和它进行着激烈斗争。他不会……这不可能……
    他的背碰到了梯子,他到了后面,紧紧抓着冰冷的金属梯以便那粗糙的边角可以给双手带来刺痛感。他全力体会着这种感觉,这种痛楚。这让他终于冷静下来,没有大叫出来。
    蒂蒂指着上面的顶篷,挂着一条光带。
    “这两个钩子不是我们加的,”蒂蒂静静地说,“它们本来就在那儿。我们没有发现任何灯笼,但我推测……”
    “是的,”鲍比声音嘶哑地说,仍然在用嘴呼吸着,“是的。”
    “当然,还有那椅子。”
    “是的,是的,那该死的椅子。”
    “这是,呃,湿木乃伊化,”蒂蒂说,声音听起来有些颤抖,但是在极力控制着,“这是里斯蒂给它的称呼。他将尸体绑住,放进垃圾袋里,然后拴住口。尸体开始腐烂时……呃,液体没法流出。基本上来说,这些尸体是腌泡在自己的液体里。”
    “这个杂种。”
    “我恨我的工作,鲍比,”蒂蒂突然轻声说,毫无掩饰地,“哦,上帝啊,我从来没想过看到这样的景象。”她用手掩住了自己的嘴。有一刹那,他以为她会崩溃,但是她控制住了。然而她却转身离开了金属架。即使是名老警察,有些事也还是难以承受的。
    鲍比要努力松开他紧抓着金属梯的手。
    “我们应该上去了,”蒂蒂说,语速很快,“里斯蒂可能在等着,她要来取这些袋子。”
    “好的。”但是他没有转向梯子,相反,他走回到掀开了的金属架旁,去面对这副他大脑无法接受但却难以忘记的景象。
    因为时间太久,这些尸体已经变成了红褐色,它们不是他在埃及木乃伊电视节目上看到过的那种干巴巴的空壳,它们看起来很强健,几乎和皮革一样坚韧,五官仍然清晰。他能看见那些屈膝弯着的腿和轻轻环绕腿上异乎寻常地细小的手臂;他能数出十个手指,紧紧扣在脚踝上;他能看清每一张面孔、凹陷的脸颊以及放在膝盖上的尖尖的下巴。她们双眼紧闭,嘴巴缩拢,头发紧贴头骨上,长长的发绺遮住了肩膀。
    她们很小,赤裸的,都是女孩,孩子,还只是孩子,蜷缩在透明垃圾袋里,再也没能逃脱出去。
    他现在明白为什么上面的警探都一句话不说了。
    他伸出一只戴着手套的手,轻轻触摸着**个袋子。不知道为什么,他什么也说不出来,什么也做不了。
    他的手指落到一条细细的金属链上,他把它从塑料袋口的褶皱里拉了出来,看到了一个银质盒式小坠子,上面有一个名字:安娜贝拉?M. 格兰杰。
    “他竟然给她们贴了标签?”鲍比恶狠狠地骂道。
    “更像是纪念品,”蒂蒂站到他的身后,戴着手套的手伸到第二个袋子后面,小心地翻出了挂在细绳上的一个破烂的小熊,“我认为……见鬼,我不知道,但每个袋子都有个东西,对他有某种特殊意义的东西,或者对她有特殊意义的东西。”
    “上帝。”
    蒂蒂的手现在搭在他的肩上,他这时才意识到自己的下颚咬得有多紧。“我们必须上去了,鲍比。”
    “是。”
    “里斯蒂要干活了。”
    “是。”
    “鲍比……”
    他猛地把手拉回,*后看了她们一眼,感受着这种压力、需求,要将每个景象都印入脑中。似乎知道她们不会被人遗忘还能给她们带来*后一丝安慰,似乎知道她们不是独自身处黑暗对她们来说仍然十分重要。
    他向梯子走去,喉咙火辣辣地烧,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三次深呼吸,他跳出了出口,来到浅蓝的防水布下面。
    又回到了清凉朦胧的夜晚,又回到了聚光灯的亮光中,又回到了终于捕捉到新闻,现在正在头顶上方盘旋的新闻直升机的喧嚣中。

    鲍比没有回家,他应该已经回去了,因为他不过是来帮蒂蒂一个忙,证实她的怀疑,没人会质疑他的离开。
    他从现场勘查车里倒了杯热咖啡,在车子边靠了一会儿,让轰鸣的发电机的白色噪音给自己片刻的缓冲。他没有喝咖啡,只是用颤抖的手指转动着杯子,一圈又一圈。
    六点了,太阳隐约从地平线露出。里斯蒂和她的助手将尸体运了上来,装在黑色尸体袋里。三个一个轮床,分两次运到了急救医疗车上。**站是波士顿警局的化验室,装尸体的塑料垃圾袋要在那里进行熏蒸以获取指纹。然后尸体要送去首席法医办公室的化验室进行解剖。
    里斯蒂离开了,然后大多数警探也离开了。这类现场都由法医控制操作,所以卡拉汉一走,也就没什么可做的了。
    鲍比倒出了冷掉的咖啡,将杯子扔进垃圾堆。
    当蒂蒂终于走出树林时,他正在她车里副驾的位子上等着。他们曾经相爱过,即使现在只是朋友,他还是将她的头揽在自己肩上,抱着她,让她哭。

    4
    我父亲喜欢老话,其中他*喜欢的是:机会总是给有准备的人。准备,在我父亲眼里,就是一切。我们逃到马萨诸塞的那一刻起他就在为我做准备。
    我们从七岁孩子的《安全法则一○一条》开始:不要吃陌生人给的糖果;不要和任何人一起离开学校,哪怕是认识的,除非他或她能给出正确的密码;不要走近向你靠近的车,如果司机要问路,叫他去问大人。找走失的小狗?叫他找警察。
    半夜房间出现陌生人?要大喊、尖叫、捶墙。父亲解释说,有时候一个孩子要是受到过分惊吓,她的声带可能发不出声,那么就扔台灯,踢倒桌子板凳,将小东西打碎,吹红色紧急口哨,任何可以制造声音的事。我甚至可以毁掉整个房子,父亲答应我。那时,我的父母可没有疯。
    要搏斗,父亲跟我说,踢膝盖骨,挖眼睛,咬喉咙。搏斗,搏斗,搏斗。
    年纪大一点后,我的课程也变得更为复杂。练习空手道增强技巧,加入田径队训练速度,还有更高级的安全贴士。我学会随时锁上大门,即使大白天在家里也是;我学会开门前一定先看看猫眼,以及对不认识的人,一概不予搭理。
    走路时要抬起头,脚步要轻快。与人要有目光接触,但持续时间不要太长,只要足够让对方明白你对环境很熟悉即可,不要引来不必要的关注。感觉不对头,就应该跑向前面*近的人群,跟着他们。
    如果我在公共澡堂受到威胁,要大喊“着火了”——人们对火警的反应快于强奸的呼救声。如果在商场感觉到危险,迅速跑向*近的女性——女人更有可能采取行动,而男人往往不愿多管闲事。如果遇到持枪者,逃跑——即使是*熟练的神枪手,要打中移动的靶子也是很困难的。
    离开家或工作场所时,一定要将车钥匙拿在手里。走向车子时要将钥匙像小刀一样突出放在弯曲的手指之间。如果有陌生人站在身后,务必不要锁上车门。上车前一定要先检查后座。上车之后,要保持车门一直紧锁;如果需要空气,可以将一扇窗户打开一英寸宽。
    我的父亲不相信武器;他从报上看到报道说,女人常会把枪弄丢,反而使自己处于不利。所以直到十四岁我脖子上都一直挂着个口哨,紧急时可以吹响,并总是随身带着球棒。
    但是,那一年,我在当地健身房的初级拳击比赛中击倒了我的**个对手。因为喜欢自由搏击我放弃了空手道,事实证明我对此还挺擅长的。围观的人吓坏了,被我放倒的男孩的妈妈说我是个怪物。
    父亲带我去吃了冰激凌,说我做得很好。“听着,不是我提倡暴力,但是如果你受到威胁,辛迪,不要退缩。你很强,出手很快,你有做拳手的天分。先出击,再发问。要时刻准备着。”
    父亲为我报名参加了更多的比赛,我磨炼了我的技巧,学会了集中自己的力量。我很快,很强,我的确拥有拳手的天分。一切进行得都很顺利,直到我开始赢得太多,而这理所当然会招来多余的关注。
    再也没有比赛,再也没有生活。
    终于,我当着父亲的面把这些话扔了回去:“准备?我们一直在逃跑,这样的准备有什么用?”
    “是的,亲爱的,”父亲不厌其烦地解释,“但我们能够逃跑正是因为我们有准备。”

    星巴的早班一结束我就直接去了波士顿警察局。离开法尼尔厅,我只要走一个街区就可以到地铁站,然后可以乘橘线到罗格斯大街。我前一晚做了功课,也做了相应的装扮:低腰、破旧的牛仔裤,磨损的裤脚一直拖到地上,一件薄薄的巧力色的女士背心套在黑色紧身长袖棉衬衫外面。腰上系了一条棕、黑、白、红、蓝色混合的围巾,背着超大蓝花单肩包。
    我把头发放了下来,黑色的头发垂到半腰,耳朵上戴着巨大的银耳环,经过的人可能会认为我是西班牙人。我想这样的装扮对于我下午要去的地方可能比较安全。
    州府大街和往常一样热闹。我将代币塞进投币口,慢步走下台阶,迎面扑来任何地铁站都不会缺少的强烈、浓郁的尿骚味。拥挤的人群是典型的波士顿特征——黑人、亚裔人、西班牙人、白人、有钱人、老年人、穷人、专业人士、工薪阶层、小混混,都在这个五彩缤纷的城市画面上漫无目的地打着转儿。自由主义者喜欢这种垃圾,但我们大多数人只希望能中个大彩,给自己买辆车。
    我看到一位老太太,和她十几岁的孙女一起慢慢走着。我站到她们旁边,保持着适当的距离,既避免有侵入之嫌,又让我能看到人群。我们都注视着远处的墙,大家都小心避免着彼此的眼神接触。
    地铁终于到站了,大家拥挤着向前,像是粘在一起似的,挤进了这个金属管。然后所有的门“呜”的一声齐齐关上,列车在隧道里疾驰。
    这一站没有足够的座位。我站在车里,扶着金属杆。一个戴着头带、身穿超大T恤和宽松牛仔裤的黑人孩子把自己的座位让给了那位老太太。她对他说了声谢谢,他说没什么。
    我从一边挪到另一边,眼睛注视着车门上方用不同颜色标出地点的交通图,同时也在十分小心地观察着这个空间。
    离我右边比较远的地方是一个上了年纪的亚洲男人,工薪阶层,坐在那里,低着头,垂着肩,刚刚辛苦过完了这一天。旁边坐着的是刚才那个老太太,孙女站在旁边。然后是四个十几岁的黑人少年,穿着正式的帮派制服,他们的肩膀随着列车有节奏地摇晃着,坐在那里,眼睛盯着地上,一句话也不说。
    我身后是一个带着两个小孩的女人,女人看起来像是西班牙人,六岁和八岁的孩子却是白人,可能是个保姆,带着两个小孩去公园。
    她旁边是两个十几岁的女孩,都是时髦的都市打扮,编着辫子,巨大的钻石耳钉在她们的耳朵上闪烁。我没有转移目光,而是像雷达似的盯住她们。女孩比男孩更加难以预料,因此也更加危险。男人会先摆出姿势,女人往往直接就冲过来,如果你不让步,她们就会亮出事先藏好的刀猛砍一通。
    我对这两个女孩倒不是很担心,她们是已知的陌生人,而通常将你打倒在地的是那些未知的陌生人。
    罗格斯大街到了,一切正常。车门打开,我离开了,没有人多看我一眼。
    我将包搭在肩上,朝台阶走去。
    我从来没有去过罗斯伯里的新警察总部,只听说过有关停车场的午夜枪杀以及人们在大门外被殴打的传闻。显然,新地点的选定旨在改善罗斯伯里的某种政治命令,至少是想使这里的夜晚更加安全。但从我在网上所看来的,这似乎没什么效果。
    我将包紧贴在身体的一侧,用脚掌走路,做好有任何突然举动的准备。罗格斯大街地铁站很大,拥挤又潮湿。我在人群中迅速地迂回穿梭,显得果断而坚定,因为迷路的人是不可能有这种神情的。
    出了车站,走下一段很陡的台阶,我看到右边高耸的无线电天线,然后心领神会。然而就在我沿着人行道走的时候,身后传来轻蔑的叫喊声:“看起来不错,墨西哥人!想尝尝真正有肉的玉米煎饼吗?”
    我转过身。三个黑人男孩。我朝他们竖起中指。他们只是大笑。领头的,看样子不过十三岁,抓着自己的裆部,现在轮到我大笑了。
    这让他们有点恼火。我转过身,继续走我的路,脚步平静,速度均匀。我将双手紧紧握成拳,好让它们不再颤抖。
    波士顿警局总部很容易就能找到。一方面因为它是矗立于一片正在施工的褐色住宅建筑之中的一栋巨大的、玻璃和金属建成的大楼;另一方面,它大门入口的四周都设置了水泥路障,好像这座大楼实际上是位于巴格达的市中心似的。国土安全,让人人周围都是政府建筑。
    我的脚步头一次有些犹豫。既然昨晚我已做出决定,我就决不允许自己再想,我计划过,行动了,现在我已经到这儿了。
    我把包放下,拿出一件牛奶巧力色的灯芯绒夹穿上,这是我所能进行的*大程度程度的改装了。因为这事关重大。我没有证据,警察们只能选择相信或者不相信。
    大楼里,人们在金属检测仪前排着队。负责的警察要求看我的驾照,他检查了我的大包,然后用一种让我主动坦白的眼神上下打量我,是的,我是来警察局走私枪支、炸弹和毒品的。我没什么可说的,然后他让我过去了。
    前台的桌子上,我把那张报纸又拿了出来,再一次核对了警探的名字,虽然,说实话,我已经把她记在心里了。
    “她在等你吗?”身穿制服的警察神情严厉地看着我。他身材高大,留着浓密的小胡子,让我立刻想起了丹尼斯?弗朗兹 。
    “不是。”
    又是一番上下打量:“你知道,她这几天很忙。”
    “告诉她安娜贝拉?格兰杰在这儿,她会想知道的。”
    这名警察大概没有很留心这个新闻。他耸了耸肩,拿起电话,跟什么人说了我的留言。然后又是耸耸肩,放下电话,叫我等着。
    又有人站进队伍里,所以我拿上包,缓缓走到了长长的拱顶会客室中央。有人在这里放了这个警局的历史展示。我仔细端详着每张照片,阅读着那些标题,在展板前来回走着。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我的双手颤抖得更加厉害。我在想趁现在还有机会我应该马上逃走,接着又想如果能吐出来可能会好受一些。
    终于听见了脚步声。
    一个女人出现了,径直向我走来,小直筒牛仔裤、细高跟靴子、紧身白领的衬衫,纽扣全扣,一把大枪系在腰间的皮套上,脸庞周围是凌乱的金色卷发。她看起来像个封面女郎,直到你看到她的眼睛:果断、直接、表情严肃。
    那蓝色的目光追寻到了我,刹那间她的脸色变了,她看起来像是见到了鬼魂一般,然后她将这里封闭起来。
    我深深地吸了口气。
    我的父亲说错了,生命中有些事情是你无法准备的,就像你还是个孩子时却失去了你的母亲,或者是在你还没来得及憎恨你的父亲前他却已经早早地走了。
    “怎么回事?”警长蒂蒂?华伦问道。
    “我叫安娜贝拉?玛丽?格兰杰,”我说,“我相信你们正在找我。”

    5
    波士顿重案组的办公室看起来就像某个保险公司。明亮的光线、巨大的窗户、十二英尺高的吊顶以及漂亮的蓝灰色地毯。淡棕色的小隔间时髦又雅致,将这个沐浴在阳光之中的空间分割成了更小的一块块办公区域。黑色的文件柜和灰色的吊柜上装饰着各种植物、家庭照片和上小学的孩子*新的美术作品。
    我发现整个布置让人失望,亏得我还做了这么多年《纽约重案组》 的忠实观众。
    我们走进去时,接待员给了蒂蒂警长一个友善的微笑,她的目光又从我身上闪过,坦率而谦逊。我移开目光,手指不停摆弄着我的包。我看起来像名罪犯吗?一名重要的线人又或者是受害者的家属?我试图从这位接待员的眼里看看自己,但什么也没有。
    华伦警长将我领到了一个没有窗户的小房间,一张长方形的桌子占据了绝大部分的空间,剩下的地方就只够放几张椅子了。我打量着四面的墙,看看有没有我在电视里常看到的那种单向透明玻璃镜。墙上什么都没有,刷得雪白雪白的。但我仍然不能放松。
    “咖啡?”她轻快地问道。
    “不用,谢谢。”
    “水?汽水?茶?”
    “不用,谢谢。”
    “你自便,我很快就回来。”
    她把我丢在房间里。我想这可能意味着我看起来不像是犯了罪。我放下包,环视着这个地方。没什么可看的,只是没事可做而已。
    房间太小,家具太大。老实说,我讨厌这里。
    门再次打开,华伦回来了,这次还带了个录音机。我立即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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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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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在废弃多年的精神病院底下,究竟隐藏着多么骇人的秘密?安娜贝拉究竟是谁?又是谁,或是什么,让她终此一生飞奔在逃亡的途中?
雨夜,美女警探蒂蒂?华伦奉召出警。在波士顿一座废弃的精神病院旧址,发现了一个隐蔽的地下室,里面藏着六具小女孩的裸尸。专享的线索是其中之一颈上戴着的锈迹斑驳的吊坠,上面写着一个名字——安娜贝拉?格兰杰。而经过调查,安娜贝拉已经失踪了二十年。
不久,自称安娜贝拉的神秘女人出现在波士顿警察局。从童年起,她便一直跟随父亲东躲西藏,四处漂泊,一座城市又一座城市,一个名字又一个名字。而她,全然不知自己究竟在逃避谁,或者逃避什么。
父亲死后,自以为安全的她一心想解开逃亡之谜,鼓起勇气前来自认身份,而这一鲁莽的举动却将她再次带入了无尽的恐惧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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