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世界的法律思维:出乎意料的61堂法律微课/天下.B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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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黄文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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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 黄文伟著
  •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9-06-01
  • 开 本:A5
  • 页 数:281
  • 印刷时间:2019-06-01
  • 字 数:174000
  • 装 帧:简装
  • 语  种:中文
  • 版 次:1
  • 印 次:1
  • I S B N:9787519732202

目录

目录第一篇  在书本理论上叠加一个意想不到的维度一个在主观世界,另一个在现实世界。从书本里的法律思维到真实世界的法律思维,这是一次无比艰险的穿越,罗振宇在2018年1月23日“逻辑思维”微信公众号“罗胖60秒”有一个精彩的阐释:“真实世界经常就这样,它会在书本理论上叠加一个意想不到的维度,这时候书本理论往往就没用了啊。”第一讲  对手  003书本里的法律思维,模拟的常常是“单人决策”的情形,只存在辨认事实、适用法律的思维决策。但在现实生活中接近是另外一种场景,现实生活中很少有“单人决策”的情况,大多数情况下,你是在一根漫长的博弈链条中做选择,你的一个行为会触发其他人的应对行为,你的决策必须考虑到其他人的意图。微课 1  事实不是你所经历的005微课 2  法律不是你认为的010微课 3  当你想录音时,对手会怎么做?018微课 4  借条中的对手意识023微课 5  如果对方当事人诚信的话,诉讼本不会这么难028微课 6  许霆案——舆论也是你的对手034第二讲  利益  038“一切不牵扯利益得失的知识,都只不过是智力游戏。”书本里的法律思维就是典型的智力游戏,真实世界的法律思维则是直接牵扯利益得失冲突的。在真实世界中,你在法律上的每一次选择,都是直接奔向某种利益的,但你也须承担这个选择的成本。微课 7  为什么你不能成功地应用法律?——来自利益维度的分析040微课 8  将房产直接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利益评估047微课 9  签名、盖章、捺手印各有什么问题?——结合对手视角进行利益分析051微课 10  撞伤不如撞死?057微课 11  风险的忽略与厌恶——以假离婚为例060微课 12  走在斑马线上是安全的?065第三讲  “潜规则”  068真实世界的法律充满各种合理和不合理的“潜规则”。不合理的“潜规则”,你要规避它、对抗它、扼杀它,而合理的“潜规则”的“潜”本身就是一种生存策略,对于你来说,其重要性甚至高于某些正式法律规则,如果没有弄明白的话,你无法玩转法律应用。微课 13  法官很忙069微课 14  警察抓小偷却摊上麻烦事073微课 15  法官也会失误076微课 16  陪法官喝酒079微课 17  为什么律师不能承诺办案结果?——从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角度分析083第四讲  信息不完备  088书本里的法律思维,法律人据以决策的书本知识,是确定、固定和完备的;而真实世界的法律思维,要求你在不确定、易变和不完备的信息面前作出适当的决策。微课 18  法律人只能用不完备的信息做决策——来自《医学真相》的启示089微课 19  法庭上的事实只能是事实碎片的重构093微课 20  为什么不能“撞了白撞”?097微课 21  事实问题是真实性问题,也是正当性问题100微课 22  如果你是类似案件的当事方,可以从昆山反杀案学到些什么?103第五讲  容纳矛盾  107在一般人的印象中,法律只有一张面孔,规定在纸上的法律就是很好的。而在真实世界中你会发现,从不同人的视角理解法律就会有不同的含义,在不同时间点理解法律就会有不同的含义,从正义、自由、效率、秩序等不同价值出发理解法律就会有不同的含义,你需要在头脑中容纳相互矛盾的不同看法。微课 23  “守法公民”被逼成“非法公民”,怎么办?108微课 24   为什么绝对的正义无法实现?——人本不能对人的行为作裁定112微课 25   无罪的辛普森为什么还要赔偿?117微课 26   法庭的判决常常面对概率类事实123微课 27   李某故意杀人案——对同样的事实无法得出一个统一的结论127微课 28   为权利而斗争129第六讲  信任  133在真实世界中,法律应用是人与人在信息不完备的条件下博弈的过程,这促使人们试图去钻法律的空子。不过,当你钻空子赢了官司,很可能已经输掉了信任。人要信任法律,但法律毕竟不是人。在书本里,法律与信任基本上是和谐的,而在真实世界中,你会看到法律与信任的激烈冲突,需要你从中作出选择。微课 29  赢了官司的秦玉河135微课 30  辱母杀人案140微课 31  从“亲亲相隐”到《我不是药神》143微课 32  感情易变,法律恒久——以“赠给情人的门面房”为例148第二篇  在日常思维的基础上加上法律理论思维的高度在书本里应用法律,人们自然会用法律分析问题,但是,回到真实世界,很多人常常忘记了法律而只是以日常思维来分析问题。由于强大的思维惯性——日常思维的存在,你必须在日常思维的基础上加上法律理论思维的高度,这样才能玩转法律思维。第七讲  普遍性  157作为当事人的法律应用者自然应该考虑个人利益,这也是日常思维使然。但是,法律是代表普遍利益的,你必须懂得从普遍性的高度理解法律是什么,必须懂得普遍利益和个人利益如何协调,否则很可能无法在法律程序中保护个人利益。微课 33  银行职员应当把抽屉里的钱交给抢劫犯吗?158微课 34  医生的病历记录可以查看吗?161微课 35  博斯曼的诉讼——富了别人,穷了自己163微课 36  律师为什么替“坏人”辩护?168微课 37  如果人是自利的,那他为什么要服从代表普遍利益的法律?175第八讲  权利义务  177当涉及要如何对待一个人或如何评价一个人某个特定的行为时,我们常常会作出这样的界定:“这个人是好人”或“这个人是坏人”,“这是对的,那是错的”。但是,对一个法律人而言,他的思维须有一个转变,要学会运用权利义务规则来判断问题。微课 38  生活中很多看似稀松平常的事,包含日常思维所意料不到的权利义务178微课 39  你以为只是做了一件常人都会做的事,其实已经触犯刑法了181微课 40  有困难找警察185微课 41  法律有什么?如何简单了解不同法律的核心准则?188微课 42  为什么奥地利公民投票支持“继续保留义务兵役制”?191第九讲  主体  194从日常思维到法律思维,需要一个重要的跨越:从具体单个的自然人到抽象且多样的法律主体的认识飞跃。法律关系是法律主体与主体的关系,辨明与你打交道的法律主体的性质,才能明确你是在跟谁建立法律关系。而能否在这样的法律关系中达到你的目的,你还必须进一步审查与你发生关系的法律主体背后的资源。微课 43  从合同主体的审查看如何与他人打交道196微课 44  我是谁?200微课 45  公司就能保证股东有限责任吗?203第十讲  法律的完整把握  208法律就在身边,我们多多少少都有一些法律常识,不过,日常生活中积累起来的法律常识往往是碎片、零散和孤立的,当你准备应用法律,还得回到法律文本,完整把握法律的具体规则。微课 46  出轨与离婚损害赔偿还有多远?209微课 47  贯通214微课 48  抢了18个锅贴与3串鸡肉串应判多少年?217微课 49  合法的权利变成违法行为220第十一讲  事实的法律陈述  223法律思维意味着——事实在你眼里不是纯粹的事实,而是经过法律筛选的事实,是以主观设定的预适用的法律为参考系对事实进行的选择与陈述。微课 50  有法律意义的事实225微课 51  合同纠纷有哪些关键的细节值得注意?229微课 52  没有证据,神仙也难助233微课 53  小偷的供述没有那么“神奇”,但也很重要238微课 54  事情没有你想得那么糟243第十二讲  程序  247法律通过程序才能实现其目的,程序包括五花八门的环节。这些环节稍纵即逝,证据不等你,对手不等你,法院也不等你。你必须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扎扎实实地推进,一个环节出错,有时就无法补救了。微课 55  法律程序最核心的要义是什么?249微课 56  讨薪从书本到真实世界还有多少道坎?255微课 57  性侵受害者如何维权?被人诬告强奸怎么办?262微课 58  技巧266微课 59  如何尊重少数人?269微课 60  法律远,拳头近?271微课 61  你被冤枉了吗?275后  记278

作者简介

黄文伟,法学副教授,律师。2018年,出版两本著作《公共生活的底层逻辑》《一句话理解法律:学法律就这么简单》。

精彩内容

    书本里的法律思维,任务是求知,搞不清楚就继续搞下去,也没谁逼他们,即使作出一个模棱两可的结论也不要紧。但是,在真实世界里,你有对手,有利益,有时间要求,你不得不在信息不完备的条件下做决策,有时必须接受与你价值观不同的结论,有时必须在法律与亲情、法律与人性之间作出选择。当你对所置身的世界有更真切的感受、更底层的认知,你才能理解真实世界的法律思维。当你熟悉了真实世界法律思维的逻辑时,或许,你也就理解了生活。
     真实世界的法律思维是一个无比复杂的系统,任何一个现实的法律应用,除了法律,背后都有无数的因素在起作用。真实世界的法律思维,有太多超出书本理论的维度,一个维度一个维度地掌握并不一定更好,如同古人建万里长城的思路,每一个点上都在设防,结果事实上万里长城并没有成功阻挡游牧民族的入侵,甚至成为废物。面对复杂的维度,人脑生出一个适应机制――简化。没有简化,我们根本认识不了真实世界。本书将真实世界的维度简化为六个关键词:对手、利益、“潜规则”、信息不完备、容纳矛盾、信任。
     第一讲 对手
     真实世界经常就是这样,它会在书本理论上叠加一个意想不到的维度。第一个维度可以概括为对手。2014年10月7日“罗辑思维”微信公众号“罗胖日”有一个精彩的阐释:“在真实世界中,其实很少有‘单人决策’的情况。大多数情况下,你都在一根漫长的博弈链条中做选择――1.你的很优决策依赖于别人的决策。2.别人的很优决策依赖于你的决策。3.你的决策还依赖于别人认为你怎么决策。4.你怎么认为别人认为你将怎么决策。”书本里的法律思维,模拟的常常是“单人决策”的情形,只存在辨认事实、适用法律的决策。但在现实生活中接近是另外一种场景,现实生活中很少有“单人决策”的情况,大多数情况下,你是在一根漫长的博弈链条中做选择,你的一个行为会触发其他人的应对行为,你的决策必须考虑到其他人的意图。
     在真实世界中,事实在你心中的呈现也会与他人有所不同;你理解的法律,跟他人(包括法官)所理解的法律并不一定相同;更重要的是,你们的利益有着根本的对立,这种对立会左右甚至使你们有意曲解事实和法律。在真实世界中,法律应用不是从法律对照现实推导出来的,而是由社会上不同的人通过博弈所形成的,你对法律的应用必须判断对手如何“出牌”。
     懂法律不能保证你能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法律的应用更像赛跑,你是在跟你的对手赛跑,他会不择手段地跑赢你。真实世界的法律思维要求我们必须判断对手在哪里,对方当事人怎么“出牌”,法官怎么“出牌”。长期以来,中国式法律教育的重点都是“成长自己”――怎么辨认事实、适用法律,而不是在“判断他人”――分析他人如何“出牌”,这方面是我们急需补齐的“短板”。真实世界法律思维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随时切换到“对手视角”,需要每次划分成对方当事人、裁判者以及社会舆论这三个层面进行分析。
     P2-4

主编推荐

什么是法律思维?在书本里应用法律,人们自然会用法律分析问题,但是,回到真实世界,很多人常常忘记了法律而以日常思维来分析问题。由于强大的思维惯性——日常思维的存在,你必须在日常思维的基础上加上法律理论思维的高度,这样才能玩转法律应用。法律理论是个庞大的体系,本书只探讨最重要的六个法律理论思维的维度:普遍性、权利义务、主体、法律的完整把握、事实的法律陈述、程序。真实世界的法律应用面临两个悖论:真实世界是一张网,而书本上的理论是一条线,用一条线来表达网,会水土不服;真实世界的思维习惯是直觉,而法律问题则是理论叠加事实生成的观念系统,经常在直觉之外。真实世界的法律思维,既要在书本理论的基础上加上真实世界的维度,也要在真实世界日常思维的基础上加上书本理论的高度,由此形成一个循环。这样一个循环说一说也就懂了,难在一刻不忘地运用,难在融会贯通——像呼吸、走路、游泳和骑车那样自然而然地用真实世界的法律思维来对法律问题作出反应。法律就在身边,你需要一场真实世界的法律思维的锤炼。本书是所有正在学习法律,正在步入法律职业之门以及正准备了解法律的各位朋友的推荐配套教材。

内容简介

真实世界的法律思维有两大难题:一是“当书本理论遇到社会真实场景,这时候书本上的法理论往往就没用了”;二是“有一个强大的思维惯性——日常思维,人们常常忘记了法律而以日常思维来分析问题”。真实世界的法律思维,既要在书本理论的基础上加上真实世界的维度,也要在真实世界日常思维的基础上加上书本理论的高度,由此形成一个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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