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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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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游客 发表于 2009-11-03

  一、稳定压倒一切**看了一些健康方面的书,对于有些医生“治症不治病”深有感触。细菌侵入人体,人体自身免疫系统开始工作,迅速生成大量白细胞去抵御外侮,而伴随着白细胞的大量生成,人体的温度也相应升高,人就会发烧,一旦细菌~也就是炎症消失,白细胞自然会恢复正常,体温也相应正常。而如果这时用药,就应该相当于给人体的免疫系统搬来救兵,应该与白细胞合兵一处共御外敌。然而现代医学有些观点却认为既然高烧是白细胞引起的,那么把白细胞杀死不就完了吗?于是给人体用药把白细胞这支抗敌大军撤掉,任由炎症胡做非为,至少暂时人不发烧,显示出的是一派安宁祥和的景象,至于留在人体内的炎症就留到以后再说,反正我这个医生把你的症状消除了。这就叫“稳定压倒一切”。  二、中考“政策”  2006年,漳州市长亲自拍板,出台了中考新“政策”,规定利税大户的子女中考时可以享受加分待遇。孙立平教授全面分析了这种现象对社会公正性的影响,称这将极大地损害公平。  而当我看到这一事件的*反应并不是像社会学家那样想到社会的公正,我想到的是法律——现在不时有报道称某些应聘者会把招聘单位告上法院,缘由是应聘者认为招聘者的某些条件明显带有歧视性,涉嫌“违宪”。那些招聘条件是否违宪姑且不论,至少诉讼者这种法律意识就很值得肯定——而在漳州中考事件中,法律的地位何在呢?换句话说,漳州市政府的政策是不是和法律矛盾?不错,地方中考方案是属于地方教育局的管辖范畴,但是众所周知,政策永远不能大于法律。违背法律的政策无异于一纸空文。漳州的中考政策显然已经违背了教育法包括宪法中有关公民平等受教育的*利之相关规定。就地方来说,教育资源是政府管理却是全民所有,漳州市教育局为利税大户的子女加分等于是为非利税大户子女扣分,这已经严重侵害了公民受教育*,更背离了教育的根本精神。  中考的主旨是公平地选拔人才接受更高一级的教育。在此原则下有些地方也有加分政策,比如有的地方为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有的为三好学生加分等。为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本身就是一种公平手段,少数民族学生在汉语教育体制下本就处于弱势,给他们加分也是一种补偿性措施;三好学生是人才,中考就是为了选拔人才,所以这种加分也无可厚非。但漳州的加分理由是什么?利税大户的子女在教育上肯定不是弱势,也不见得他们就是人才。说得难听一点,漳州市政府是在从别的考生头上拿了分数送给老板们,至于目的则不是我想讨论的范畴。  漳州市政府对于利税大户的优厚待遇倒也不足为奇,*让我惊讶的是地方政府的法律意识之淡泊,教育这样重要的公共资源说送礼就送礼,什么“公平”“*利”等问题*不考虑。而漳州的考生居然也听之任之,好像教育资源是某些官员自己家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