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外交与近代化:代中国的准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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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中军 著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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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 > 社科经管 > 社科 > 社科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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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 侯中军 著 著
  • 出版社: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6-07-01
  • 开 本:16开
  • 页 数:302
  • 印刷时间:2016-07-01
  • 字 数:339000.0
  • 装 帧:平装
  • 语  种:语种
  • 版 次:1
  • 印 次:1
  • I S B N:9787516178539

目录

导言
第一章 准条约研究中的理论问题
一 准条约的概念
二 近代中国准条约的缔结双方
(一)作为准条约缔结一方的中国国家
(二)来华公司或法人的不同状况
三 非条约与准条约的区别
(一)非条约与准条约的区别
(二)非条约的性质判定
四 国家继承问题与准条约
(一)国家继承
(二)政府继承
五 准条约研究过程中涉及的其他问题
(一)准条约研究与官督商办
(二)企业社会责任概念
(三)企业外交
(四)近代中国企业外交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
第二章 近代中国电信事业的兴起:洋务运动与近代中国第一批准条约
一 洋务运动的兴起与中国近代化的起步:电信业兴起的背景
(一)洋务运动的兴起
(二)民用工业的组织形式与轮船招商局
(三)电信业应时而生
二 中国电报总局的设立及晚清“局”的性质
(一)晚清“局”的出现
(二)中国电报局的设立
三 近代中国第一批准条约
(一)大北公司
(二)大东公司与《上海至香港电报办法合同》
(三)比较中的审视:中国电报局与电信条约
四 近代中国第一批准条约的意义及评价
(一)企业外交的早期形式
(二)近代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早期形式
(三)江南制造局与中国近代早期的企业社会责任
第三章 甲午战后准条约的初步发展:国家借款的开始
一 甲午战争与晚清准条约的变化
(一)准条约性质的政治类贷款
(二)战争进行期间的贷款筹划
二 战败赔偿借款类准条约的出现
(一)《四厘借款合同》
(二)英德借款
(三)英德续借款
三 准条约类政治借款意义及影响
第四章 中国铁路主权的丧失与准条约范围的扩大
一 中国近代铁路的肇始与开平铁路公司
(一)最初的试探
(二)铁路成为条约特权
(三)开平铁路公司
(四)台湾铁路
二 铁路、矿务类准条约的出现
(一)铁路总公司的设立
(二)龙州至镇南关铁路合同
(三)卢汉铁路借款合同及后续合同
(四)铁路总公司与粤汉铁路
(五)矿务类准条约及铁路矿务总局
三 东省铁路公司与晚清中俄关系
(一)俄国对远东铁路的筹划
(二)《合办东省铁路公司合同章程》及其后续合同
四 晚清铁路类准条约的出现与近代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
第五章 《辛丑条约》以后准条约发展的新趋势
一 晚清十年准条约所处的背景
二 庚子赔款的偿付方式:列强关于政治类贷款与外债的讨论
(一)庚辛议和与不再借款:赫德之筹划及英、德之协作
(二)抵押方式:清政府内部的不同声音及最终之确定
(三)庚子赔款偿付方式之评价
三 商部建立前后准条约的变化
(一)甲午战前的矿务政策
(二)商部的成立与铁路类准条约
四 准条约的弱化趋势与邮传部、农工商部的成立
(一)铁路政策的调整与邮传部时期的铁路类准条约
(二)收回路权的准条约
五 邮传部成立前后的晚清电信类财政类等准条约
六 经济管理专门化与近代企业社会责任的演化:晚清十年准条约的特点
(一)准条约的弱化趋势
(二)国民外交运动
第六章 中华民国成立初期的准条约问题
一 民国肇造与政府继承问题
(一)辛亥革命中的政府继承
(二)承认中华民国与条约、准条约的继承
(三)中华民国准条约继承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探讨
二 民国初年准条约的扩展与变化
(一)军事类准条约的发展
(二)财政借款类准条约
(三)民国初年的铁路类准条约
(四)民政类准条约
(五)矿务类准条约的发展:美孚公司来华
三 发展中的乱象:民初准条约的历史考察
第七章 第一次世界大战及战后中国的准条约
一 参战前的准条约状况
二 参战与准条约
(一)华工赴欧
(二)参战与借款:与日本的接触
(三)日军侵占胶济铁路及围绕胶济路的论争
(四)对德奥宣战及对准条约的影响
三 巴黎和会及20世纪20年代民国北京政府时期准条约
(一)巴黎和会与准条约
(二)华盛顿会议与准条约
(三)“凡尔赛―华盛顿体系”建立前后新订立的准条约
(四)修约运动对准条约的影响及对旧俄条约权益的清理
四 国民外交运动的发展
第八章 尾声及结论
一 近代中国准条约的尾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一)准条约项目下现代电信技术的继续引进
(二)外债清理与准条约之处置
(三)抗战废约与准条约的尾声
二 准条约的发展脉络及对中国近代化的启示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侯中军,山东嘉祥人,2006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近代史系,获得博士学位,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外关系史研究室副研究员,专业研究方向是近代中外关系史。出版专著一部,在《历史研究》《近代史研究》等杂志上先后发表30余篇学术论文。在近代中国的不平等条约、中国外交与第一次世界大战、抗战外交以及琉球问题等方面都有专论。专著《近代中国的不平等条约――关于评判标准的讨论》荣获近代史所科研成果优秀奖,并多次荣获近代史所青年学术论坛论文优秀奖。2010―2012年,以在职身份在湖南师范大学历史学博士后流动站工作;在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下,于2013年在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院进行过一年的访问研究。

内容简介

侯中军著的这本《企业外交与近代化(近代中国的准条约)》阐述了:近代中国的准条约是洋务运动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最初以电信、铁路、开矿等近代工业为内容,与近代化议题密切相关。由于准条约涉及对外经济事务,在外交职责划分并不清晰的晚清时期,企业在很多时候承担起对外交涉的职能,并由此演化出具有自身特色的企业社会责任:政府责任或国家责任。甲午战争以后,尤其是义和团运动后,准条约与近代化密切相关的主题出现了变动,虽然电信、路、矿等准条约依然存在,但政治贷款开始出现。晚清政治改革时,清政府设立专门经济管理部门,试图以制度化的努力,将经济剥离于外交事务之外,以保利权。民国成立后,全面继承了晚清政府遗留下来的条约和外债,并宣布对所有外人既得利权一体保护,准条约当然在此范围之内。经过第一次世界大战,准条约的弱化趋势加剧,除无线电类准条约一枝独秀外,其他类别的准条约逐渐消失。这种状况一直维持到南京国民政府的最后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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